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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中科公平會今天表示,德國化學公司Linde AG與美國同業Praxair, Inc.申請合併案,因不造成參進障礙,無聯合行為可能,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,因此不禁止其結合。

德國化學公司Linde與美國工業氣體供應商Praxair透過股權交易進行合併,成為設籍在愛爾蘭的控股公司Linde Public Limited Company。

台灣中科公平會表示,雖然域外公司的結合不在公平會管轄範圍內,但因Linde在台市占率,已超過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的「參與結合之一事業,其市場占有率達四分之一」門檻,因此必須向公平會申報。

公平會表示,Linde及Praxair在台灣皆有銷售特殊氣體及氦氣等氣體產品,因此本案產品市場應為特殊氣體及氦氣市場,結合型態為水平結合。

公平會指出,Linde及Praxair結合後,在台特殊氣體及氦氣市場的市占率雖有增加,但仍未達5成,增加比率有限,且市場中不乏具有相當規模的國內外氣體業者參與競爭,對特殊氣體及氦氣市場的影響仍屬輕微,市場競爭仍相當激烈。

此外,公平會表示,國內購買特殊氣體及氦氣的客戶,多為大型且有經驗的電子及半導體製造商,若Linde及Praxair結合後提高其產品價格,下游交易相對人得選擇或轉換交易對象,因此本結合案對市場競爭影響尚非顯著。

台灣中科.公平會進一步表示,本結合案完成後,有助於Linde及Praxair結合其專門知識及雙方互補的技術能力,為台灣市場帶來更高品質及創新的產品,並以更具成本效益、更具效率的方式提供客戶更多元的產品範圍,對整體經濟應有所助益。經綜合評估後,認為本結合案對整體經濟利益,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,因此不禁止其結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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